公共机房部管理人员职责

发布者:庄恩泽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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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房部管理人员职责


  1. 根据教学、实验要求,负责合理配置计算机实验室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它设备。

  2. 负责监控、检查计算机实验室的各计算机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教学、实验的正常进行。

  3. 负责计算机实验室的计算机信息安全,防范和消除计算机病毒的入侵和传播。

  4. 做好机房安全和卫生工作,每周要给所有机房做一次卫生。每学期要对所有的设备进行一次软、硬件的维护和保养。随时检查开关设施,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每个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安放位置。定期对机房财产、防火设备、门窗等进行检查。

  5. 负责计算机实验室的统一管理,配合任课教师督促学生履行有关规定,对违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应及时提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6. 每次课前应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下课后,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计算机实验室所有电脑是否关好;(2)检查计算机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3)关闭计算机实验室空调电源、电灯和电源总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后方能离开。

  7. 机房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需要离岗,要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对于有事不能到岗上班的,要提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好请假手续。

  8. 机房钥匙要保管好,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及时报告。

  9. 机房值班人员每天要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实验室的使用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情况、交接班情况等要勤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要认真做好记录。

  10. 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外借设备及物品,需要主管领导批准,做好外借登记,方可拿出机房;中心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以得到妥善处理。

  11. 软件及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经机房负责人批准后,做好外借登记,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

  12. 开学一周内按专业教师依照大纲提出的软件要求及时予以安装。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教学大纲规定范围之外的软件安装要求,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正常情况下意见反馈不超过三天。

  13. 机房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机房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硬件知识,以适应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计算机中心的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建议。

  15. 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